关于做好2009年市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
有关区教育局、教师培训机构(中心)、相关学校: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2009年师训工作的安排,现将2009年市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市属有关初中、小学教师;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初中、小学教师。
二、培训形式
2009年全员培训将继续采用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其中集中培训最高不超过16学分,网络培训最高不超过8学分。全员集中培训任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具体承担,市师训中心统筹;网络培训由市师训中心统一管理和实施。
三、报名办法
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由三区师训中心组织报名、选课、组班;参加网络培训的教师凭个人师训号登陆宁波教师教育网的“师资培训管理平台”,根据网上公布的“宁波教育学院”的培训菜单,务必于6月22日前选择网络培训课程进行报名。各校师训负责人根据本校教师报名情况于6月底前统一缴付培训费、资料费;其中集中培训缴费到三区师训中心,网络培训到市师训中心缴费(市师训中心联系人:冀老师、陆老师 电话:87203054)。
四、注意事项
1、今年由市师训中心组织的网络培训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安排由三区通知各校,网络培训时间为7月--10月。参加网络培训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学习并完成考核,到达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课程,抄袭、未完成课程作业将一律不赋学分。
3、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均有相应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由市师训中心赋予相应的学分。
4、请参训教师及时关注宁波教师教育网相关信息与通知。
; 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