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通知 | ||||||||||||
| 发表日期:2007-1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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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市级中小学名教师赴四川、武汉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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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文件 甬师训[2007]6号 关于组织市级中小学名教师赴四川、武汉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管委会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市科技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直属学校: 为提升中小学名师的学科领导能力,开阔教学视野,进一步提高名师学术水平与综合影响能力,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分两批组织市中小学名教师赴武汉、四川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经费:第一、二批名师所在学校负责承担住宿费、资料费等共计2000元/人,第三批名师所在学校负责承担住宿费、资料费等共计1500元/人(参加四川、武汉培训的名师分别于11月9日、11月20日报到时交教育学院),培训费、交通费、餐费等其他费用由市名师经费支出。 名师培训原则上不同意请假,希望有关部门及单位配合名师安排好培训期间的教育教学等工作,让名师集中精力参加培训。各名师接到通知后,请于10月25日之前电告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中小学名教师 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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