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教育新闻 |
| 发表日期:200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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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省示范性幼儿园园长研修班隆重开班 |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7]138号)《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08年8月9日上午,全市“省示范性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在宁波教育学院隆重开班。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文辉,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主任、宁波教育学院院长白晓明及市教育局组织宣传处、人事处等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陈文辉副局长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 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幼儿教育,强调幼儿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基础的重要地位,明确了幼儿教育的发展目标、方针和管理体制,并从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建设和开展督导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为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陈局长深刻地分析了我市学前教育的现状,他说:我市目前共有幼儿园1300所,1万多名幼儿教师,幼儿入园率达到100%,幼儿教育已进入普及后的发展阶段。但在市教育局进行的专门调查中发现,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存在着四个不平衡:一是城市和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二是不同性质幼儿教育机构的不平衡,三是幼儿教育经费分担结构的不平衡,四是幼儿教育师资配置的不平衡。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教育改革,重要的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对发展幼儿教育事业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发展幼儿教育事业提高到是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这样的高度上来认识。 陈局长指出,根据2007年12月市政府专门召开的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确保学前教育“有房”、“有人”、“有钱”,“有质量”;要将学前教育经费按一定比例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到2010年,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事业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要在每个乡镇(涉农街道)着力建设好一所独立设置的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并有计划地扩大政府举办的事业性质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比重等目标,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在幼儿教育工作中要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均衡,注重内涵,创新发展”的原则。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市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和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理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管理体系,加强师训资源的统筹,更好地发挥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在幼儿园教师培训中的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等作用,市教育局拟将宁波市幼儿教师培训中心与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宁波市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合署,挂靠到宁波教育学院,实行统一管理;宁波市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牌子继续保留,实行与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今后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工作统一纳入全市师训、干训体系。其中,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由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人事处、组宣处等有关职能处室负责联系指导;相关培训经费由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列支。适当时间办理宁波市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移交手续,并举行挂牌仪式。今后我市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工作将以市师干训中心为龙头,通过建立宁波教育学院、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作为市级培训基地和各县(市、区)师训中心作为区级培训基地,以及选择优秀的幼儿园作为实习、实训基地这样一种分工合作的三级培训网络,共同承担起培训培养幼儿教师,促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任。 最后,陈局长语重心长地对高级研修班的学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他要求园长们要充分认识自己肩上的责任,认真参加培训,争取通过高质量的培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增强实践和改革的能力,在我市学前教育领域更好地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同时他也希望研修班能注重师德培训,注意创新课程设置,突出对学员进行管用能用的幼儿教育专业技能培养。 在简朴而隆重的开班仪式上,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主任、宁波教育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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