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教育新闻
 编辑:冀新花 作者:奉化市教育局 来源:宁波教科网  发表日期:2008-11-11

奉化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到2011年,学前三年净入园率达到99%以上,优质幼儿园比例每年增加10%,等级幼儿园达到75%,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教师持证率70%以上,保教人员按规定数量配备并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奉化市近日出台《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重点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意见》规定,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市、镇(街道)两级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今年起,市财政建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镇(街道)财政每年安排适当配套经费,用于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设立专项资金,对有一定规模的星级以上民办幼儿园实行年度考核,达到考核目标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为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基本形成0—6岁的学前教育体系,全面落实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意见》还规定建立全市学前教育联系会议制度,重点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相关规划,保障经费投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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