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教育新闻 |
| 编辑:冀新花 发表日期:2008-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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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教育局出台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领雁工程”实施意见 |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保证农村教育质量,培养一批农村教育的“领雁人”,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日前,象山教育局出台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领雁工程”实施意见。
“领雁工程”以提高教师执教能力为重点,整体设计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培训主要对象为义务教育段农村中小学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和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能起到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的教师。通过培训统筹规划农村中小学骨干学科教师、骨干德育教师和骨干校长三支队伍建设工作。从2008到2010年,该工程将择优选拔160名左右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象山县级培训,使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中参加各级骨干培训的比例达到20%以上,使每1所农村中小学校至少有1名教师或校长参加省级骨干培训;每1所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的每1个学科至少有1名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形成规模适度的省、市、县三级农村骨干教师梯队,使他们在推进“轻负担高质量”为主要目标的中小学教学改革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引领本校乃至区域内农村中小学校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领雁工程”坚持理论培训、案例教学、专题培训和课堂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主要由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理论与现代教育技能、学科知识、教学实践、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等模块组成,实行双导师制,充分发挥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骨干教师等一线优秀中小学教师的作用。为保证培训质量,县级骨干培训采取脱产集中培训,脱产培训时间为2个月,总学时数为320学时,其中教育实践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领雁工程”顺利进行,成立由教育局、教科研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培训协调、质量监控与绩效考核等工作。(忻海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