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杏仁在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会议上强调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务实推进培训工作
日前,省教育厅副厅长何杏仁在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工作会议指出,“农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是在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日益成为社会主题,教育公平、城乡差距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关注的背景下提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对农村教育发展意义非凡,各地要把实施好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做好这项工作。
何杏仁强调,“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各级各部门,包括各学校的领导和老师都要加强宣传,增进协作,形成合力,抓好这项工作。“农村中小学素质提升工程”的目标是3年内完成对1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选拔1000名农村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参加省级培训,选拔1万名农村市级骨干教师、校长参加市级培训。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培训机构都要设定相应的目标,明确自己的职责,并在此基础上相互合作,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培训模式。教育行政部门要看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对政府主要领导及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争取他们的积极参与。只有通过广泛的宣传,增进协作,才能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教育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做好考核,考核目标的确定要充分考虑边远地区教师的情况,可以根据各地实际作不同的要求。考核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提高教师素质,使他们掌握适应时代发展的基本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农村教师量大面广,最后的落实还是要靠县一级。为此,何杏仁要求各地要狠抓落实,对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相应的布置,加大对所属县(市、区)的监督检查。各市、县要抓好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落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要有专人来做这项工作,要落实培训经费。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相应措施,务实推进教师培训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想方设法争取工作经费,教育培训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认认真真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对培训经费,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以节俭为原则,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要妥善处理好教师培训经费的垫付、报销等问题。由于这项工作今年起步较晚,各市、县要根据当前进展情况做好计划的修订与实施,确保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今年最后两个月,要把更多的工作放在总结研究上,对明年的工作早作安排。
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会议在杭召开
10月19日至20日,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工作会议在杭召开。会议研究交流了以前阶段工作情况,并研究探讨了下一步工作的相关措施。省教育厅副厅长何杏仁出席会议并讲话。
各市教育局分管师训的局长及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市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和浙江师范大学成教院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大家交流、研讨了各地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方案及做法。这项工程普遍受到各地的重视,各市按照省政府文件纷纷出台政策和措施,召开和动员大会,宣传发动,保障经费,落实人员,有序推进,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如温州市根据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结合市“139富民攻坚计划”,分别于7月和8月对
180名市农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骨干教师和420名小学语文、数学骨干教师及部分农村中小学骨干校长进行了培训。为配合素质提升工程,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为配合素质提升工程,将与培训有关的部分培训课程上挂在杭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供广大农村教师网上学习。松阳县根据培训规划,按年度实行分片培训,同时为使教师处理好工学矛盾,集中培训每批10天,校本培训由基层学校组织实施,教师进修学校提出校本培训的有关规定和学分考评标准,基层学校严格按标准落实校本培训计划书、完成相应学分考核及校本培训工作总结。绍兴市以“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为契机,启动全员教师培训工程,并进一步完善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支教制度,开展“三单制”免费培训工程,成立“讲师团”、“培训基地”,通过“送教下乡”、“集中培训”、“送书下乡”、“支教挂职互派”等措施,切实提高村完小、薄弱学校的师资水平。
省教育厅师范处对农村中小学教师 素质提升工程若干问题作进一步明确
为进一步全面顺利地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省教育厅师范处就各地近期反映的若干问题作进一步明确:
第一、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统计口径问题。“四项工程”的农村中小学范围,全省视频会议上已作了统一的解释,系指事业统计中农村及除县城关镇外的城镇中小学,素质提升工程中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应指上述学校的教师。
第二、关于完成三分之一的培训任务问题。根据浙政办发\[2005\]39号文件精神,一、二类地区省财政需根据结业证书给予报销和结算,须每年按三分之一人数开展培训。三类地区如征得当地财政部门同意,可按三分之一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每年度按单科结业证书折算成完成人数,三年完成所有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
第三、关于完成2005年培训任务的时间问题。2005年的培训任务延迟到06年5月底前完成。06年和07年的培训任务都分别到当年的12月底前完成。
第四、关于农村中小学老教师的培训问题。对当年度年龄男超过55周岁,女超过50周岁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后,单独组织考场,实行开卷考试。
第五、关于收费问题。在素质提升工程实施中,省财政每年资助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培训经费共2000万元,按省财政对一类、二类地区分别按50%、30%的补助标准测算,欠发达地区教师培训收费标准上限应不超过1250元,否则超过部分省财政将难以按比例给予补助,只能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一、二类地区最好不要突破这个标准。为方便教师交费和报销,教师培训经费不要多头收取,统一由县教师进修学校一次性收取,并开具收费票据。校本培训经费等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各校校本培训方案的计划实施进程进行划拨。
第六、关于与师德培训和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的衔接问题。为做好日常师德培训和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有关衔接工作,师德培训的相应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折算成《师德与教师职业》课程的学时,但集中学习《师德与教师职业》课程的学时不应少于8学时。《E环境下的学科教学专题研修培训》的内容是素质提升工程的课程内容,其培训学时应全部计算。
第七、关于完成培训人员以后两年的继续教育学分问题。根据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参加培训的教师一年内需完成144学分。为与原对教师每年需完成48个学分的政策要求相衔接,对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建议同时发给三年内每年48学分的证明,学分三年内有效。已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应积极鼓励完成全员培训的教师参加自主性学习和其它内容的培训。
第八、关于省市骨干教师培训学时问题。原则上根据省市骨干教师培训的学时要求进行培训。农村省级骨干教师和校长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00学时,农村市级骨干教师和校长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学时。
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相关问题解答
一、“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1、实施全员培训。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以3年为一个周期,对全省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每个教师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必须完成144学时的培训,其中全日制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两星期),校本培训84学时。
2、养一批农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在学历合格的中青年教师中择优选拔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和校长参加省级培训,选拔1万名市级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
3、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农村教师终身教育体系。
二、“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特点是什么?
1、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改善全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师生生活条件,保证让广大农村孩子都能“念上书,念好书”,省政府决定在今后三年内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简称“四项工程”)。2005年5月17日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9号)。
2、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根据浙政办发\[2005\]39号文件中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从今年起,三年内对全省中小学教师进行重点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量大、面广,且前期务必完成大量的准备工作,因此正式启动时间相对靠后,2005年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3、标准统一,要求严格。培训管理实行“四个统一”。省政府为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质量,要求全员培训施行“统一培养目标、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
4、经费保障,机制创新。为保障省政府财政补助和各级财政支持教师培训的经费,切实用于教师培训,省政府(浙政办发\[2005\]39号文件对教师培训费用结算办法作出明确规定。即: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批准的项目和标准先缴费,培训机构开具收费票据。培训结束后教师凭收据和结业证书向所在学校报销,学校或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向财政部门结算。
三、“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共有哪些课程?
课程分四板块:师德与教师职业、E-环境下中小学学科专题研修、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新课程学科教学评价。其中前两块是重点课程,后两块是一般课程。四大块课程列表如下: 序号课程名称课程构成课程性质课程准备1师德与教师职业不分学科重点已发行2E-环境下中小学 学科专题研修理论与操作两部分分学科重点已发行已发行3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分学科一般正在备课4新课程学科教学评价分学科一般正在备课。
四、“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提出统一考试,请问省如何组织考试?
根据省政府(浙政办发\[2005\]39号)文件要求本次“农村中小学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必须通过全省统一考试这一环节。省教育厅将于2006年1月底前完成试题库建设。统考工作采取省、市、县(市、区)三级分工负责。省教育厅负责统考工作的政策制定,试题库建设,统一命题,提供针对性的复习资料;市教育局负责统考工作的组织管理;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考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一批培训考试在2006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省教育厅将在近期制定统考组织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要求,省市县骨干教师培训如何分工?
1、选拔800名省级骨干教师和200名骨干校长培养人选参加省级培训,采取一次性选拔分批组织培训的办法进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由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2、选拔1万名市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参加市级培训,选拔和培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市骨干教师培训方案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需求自行制定,报省教育厅和省师训中心备案。
六、如何理顺《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浙教师(2004)288号)文件规定的各项培训与“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关系?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浙教师(2004)288号文件)与“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关系为:前者是根据教育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要求而制定的近三年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规划,后者则是近三年全省师训的重点工作,两者是个有机整体。所以,各地在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同时,应积极规划并组织实施好“288号文件”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七、省、市、县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如何做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过程管理?
“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应经过培训准备、培训实施、培训考核和培训总结等四大环节。
培训过程管理的四大环节培训环节具体工作培训准备计划方案培训师资备课活动教材征订培训实施培训宣传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培训反馈培训考核培训复习统一考试培训考核结业证书培训总结培训研究培训反思培训总结培训档案省教育厅和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在培训的管理和指导上主要是加强培训过程的管理。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师资配备水平、实际培训学时等培训实施情况每年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在全省范围内公布,对培训质量不高、达不到要求的师资培训机构要限期整改。
八、“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2005年培训任务的进程安排怎样?
到2005年10月31日,全员培训已完成重点课程的备课工作,重点课程所用教材已全部发出,许多县(市、区)已开展重点课程的培训。全员培训其他两门课程的备课正在进行之中,由于这两门课程都是分学科培训的,备课预计在12月中旬全部结束。
省级骨干教师名单已全部上报省厅,培训方案已基本制定完毕。预计2005年12月初培训工作可正式启动。
下表为全省第一批人员的培训进程安排表,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参照。
| 时间 |
第一批 |
| 2005年 |
6月20日前 |
中学学科主题备课活动 |
| 6月30日前 |
省确定课程的教学质量标准 |
| 7月5日前 |
确定课程教材,发出备课、订书通知 |
| 7月中旬 |
市制定教材教学质量标准 |
| 8月3——15日 |
省级备课活动和市级备课活动 |
| 8月16日 |
全省培训开始 |
| 10月 |
重点课程教材到位 |
| 11月上旬 |
开始建立省级考试试题题库 |
| 12月中旬 |
全部课程备课结束 |
| 2006年 |
3月中旬 |
各地上报第一批考试人员名单 |
| 3月——4月 |
培训工作调研 |
| 4月——5月 |
考试 |
| 6月 |
总结第一批培训和考试工作经验,修正教学计划,提出下阶段工作规划 |
九、参加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班的人选是否还要参加全员培训?
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是较全员培训更高层次的教师培训,其培训内容包含并超过全员培训的要求,因此参加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的人员不需要再参加教师全员培训。
十、省财政和各级财政对教师培训经费补助的范围和标准如何?
根据省政府浙政办发\[2005\]39号文件规定,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和任务,按业务费、公务费、资料费、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六项支出内容,以勤俭办事为原则,合理制订人员培训费用标准,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省级财政每年支持欠发达地区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经费为2000万元。经测算全员培训省财政以不高于1250元/人的标准,按一类地区50%、二类地区30%的比例给予补助。
简报2005年第四期
总第4期 主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
抄送: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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